黄珊珊选院长拿7票 1张沾到印泥判无效 废票规定曝光

立法院1日上午举行立法院长选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推派黄珊珊出战,8票「团进团出」,第一轮选举结果,国民党推派的韩国瑜有54票、游锡堃51票,黄珊珊却仅有7票。(摘自国会频道)

立法院1日上午举行立法院长选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推派黄珊珊出战,8票「团进团出」,第一轮选举开票,国民党推派的韩国瑜有54票、游锡堃51票,民众党黄珊珊却仅有7票。其中1张选票盖到黄珊珊,印泥却沾到国民党立委陈菁徽,民众党推派的投开票监察员林国成要求计入,民进党则严正反对,双方一度僵持不下,最后主席柯建铭裁示无效票。而相关规定也曝光了。

根据立法委员互选院长副院长投票及开票办法第 13 条规定,开票监察员于开票时,对于废票之认定应共同决定;有争议时,由全体监察员表决之。表决结果正反意见同数者,取决于选举会议主席。

前项废票认定之标准如下:

一、不用选举会议发给之选票者。

二、未加圈选者。

三、圈选两名或两名以上者。

四、不圈在候选人姓名上端,致不能确定被选举人者。

五、记入其他文字及符号者。

六、圈后加以涂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