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跨党参议员提案 吁美台洽签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美国参院外委会亚太小组主席范霍伦2日协同5位跨党派参议员提出决议案,呼吁美台洽签税务协定。(示意图/shutterstock)
美国参院外委会亚太小组主席范霍伦今天协同5位跨党派参议员提出决议案,呼吁美台洽签税务协定。他说,台湾是美国重要经济伙伴,台美企业却遭双重课税,阻碍进一步投资机会。
民主党籍的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今天协同参院外委会亚太小组共和党首席议员罗姆尼(Mitt Romney)及4位跨党派参议员,重新提出一项决议案,呼吁美台洽签税务协定,避免双重课税问题。
范霍伦去年7月曾在上届国会与共和党籍参议员萨斯(Ben Sasse)提出类似决议案。
根据范霍伦办公室公布的资料,决议案指出,美国与66国签有所得税协定,包括中国,台湾是美国第8大贸易伙伴,美国对台出口商品服务支撑近19万个本土工作机会,台湾在美累计投资达137亿美元(约新台币4233亿元),双方却未签署所得税协定。
决议案表示,美台所得税协定能降低课税,提高经济效率与整合,有助强化双边贸易与投资关系,呼吁拜登政府与台湾着手谈判。
范霍伦透过新闻稿说:「台湾是美国关键经济伙伴,目前台美企业却遭双重课税,对他们造成不必要负担,阻碍进一步投资与提升台美伙伴关系机会。」
罗姆尼呼应指出,台湾是美国长期可信赖伙伴,美国税务政策应反映对美台关系的承诺,他很骄傲能与其他参议员共同提出此项决议案,协助双方持续强化关系。
推动台美避免双重课税协定(ADTA)是总统蔡英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蔡总统近年与美方友人会面,经常提及此事,包括去年8月接见时任参院外委会亚太小组主席马基(Ed Markey)访团,就曾当面表达希望未来能与美国签署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为双方相互投资创造更多利基。
根据资诚税务咨询顾问公司,目前台湾企业赴美投资美国子公司,获利除需先缴纳美国企业所得税21%,税后盈余汇回台湾前还需再负担30%的美国股利扣缴;尽管扣缴税负可抵减台湾营所税,但整体实质税率仍高达44.7%,让不少台商在评估赴美投资时有些却步。
若台美签署税务协定,也可望解决跨国税务争议。对于同时符合台湾、美国税务居民身分,或是同时会在台美取得收入的人士,双方签订税务协定后,当遇上可能被双重课税情况时,可透过「相互协议」的方式解决两地间租税争议案件。
参议院决议案不会递交总统签署,故不具法律效力,但是国会态度立场的重要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