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宽频有线电视频道不见了 民代质疑侵权、业者称合法

台中市议员陈雅惠服务处接获民众投诉,申装原县区有线电视的宽频网路,即获赠收视有线电视频道及LiTV(OTT),安装后发现逾10个以上电视频道却无法收视。(读者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湾佳光电讯回应文。(台湾佳光电讯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议员陈雅惠服务处近来接获民众投诉, 向原线区申装有线电视的宽频网路,以为获好康可收视有线电视频道,近来却发现逾10个以上举例,非凡、TVBS、年代等有线电视频道通通「不见了」,控诉影响收视户权益,新闻局指出,已接获频道业者反映;业者则表示,一切合法。

市议员陈雅惠表示,业者提供的LiTV频道只能借由非机上盒播放的影音串流服务,如果改由机上盒透过电视收视,质疑非法授权;目前有多个频道业者受害,也已有频道业者发文给侵权业者及台中市政府新闻局投诉,呼吁市府新闻局重视维护民众收视权益。

新闻局表示,确实接获频道业者针对此案节目转授权提出质疑,目前已发文给台湾佳光电讯,要求业者说明厘清,是否有违反跨区经营疑虑,以维护收视户权益。

律师张继圃表示,若电视业者未授权,但却在消费者申装时表示可以收看,那就会有侵害著作权的问题而属于著作权法第87条的范围,必须依照著作权法第88条赔偿,至于消费者方面,若业者有广告不实的宣传,有消费者保护法第22条的适用,可主张赔偿或解约。

台湾佳光电讯回应文如下:

一、佳光电讯于107年间取得跨区经营许可,即得为合法之跨区经营行为,并与台基科公司合作宽频销售,由佳光电讯负责电路出租服务,台基科公司负责网际网路连线服务。基于前揭概况,佳光电讯既为合法电路出租业者,台基科公司亦从替您录公司取得合法LiTV网路影音服务OTT授权,可证无违法情事。

二、佳光电讯进行宽频销售搭赠LiTV和LINETV,该上述两种服务均为OTT视讯服务,形同中华电信提供Netflix串流服务,能多载具观赏包括开放机上盒平台,可供用户登录并作收视服务。市场网际网路ISP业者如今纲资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宅急网股份有限公司 、 台湾硕纲纲路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二类电信事业经营者,均与替您录公司(LiTV)有此搭配销售方案。

三、综上,宽频服务提供OTT服务并非取代有线电视频道,仅系提供多样加值服务供民众加购或搭赠选择,难谓有侵权违法情事。

LiTV声明如下:

1、 本公司与各合作单位之权利属于『网际网路服务』之权利范围,均已合法取得「公开传输」之授权,而权利范围之认定是基于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一项第十款「公开传输」之定义规定。所以本公司之 LiTV线上影视本于各合作单位之合法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前揭「公开传输」形式提供消费者于OTT各种载具上观看影片之服务,于法有据。

2、 在此权利下,本公司合法销售 LiTV 网路影音服务予台湾佳光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在台中市区销售二类电信宽频服务时之「赠品」。此合作系属二类电信合法的商业范畴,实属合法权利,并无转授权于特定经营区播送之情事,亦无所谓跨区经营有线广播电视之问题。

3、 针对报载本公司之 OTT服务不能透过机上盒在显示器播放一事与事实不符,事实上消费者普遍透过网际网路在连网电视或连网机上盒在显示器上观看OTT服务,如同中华电信的MOD提供Netflix串流服务及台湾大宽频提供Disney+串流服务等;且本公司之 OTT服务均已取得各合作单位之合法授权,可播放之载具包括电脑、手机、平板、连网电视、连网机上盒、车载等连网载具,故本公司之 OTT服务皆可透过连网机上盒在显示器播放,特此声明。

4、 本公司取得授权之内容属于『网际网路服务』之权利,与有线电视的授权内容不尽相同,亦属常态。本公司与佳光合作案中未曾提供非凡新闻台、非凡商业台予消费者观看,而TVBS频道亦未下架,故报载指出本公司与佳光合作案中的非凡、TVBS陆续消失明显与事实不符。

5、 目前在台湾线上影视产业中,提供OTT网路影音服务的厂商包含有YouTube、Netflix、Disney+、HBO GO、Hami Video、MyVideo、Friday影音、亚太GtTV、LINE TV、KKTV、Vidol、CATCHPLAY+、LiTV、ofiii、Taiwan+、四季线上、爱尔达、公视+、巴哈姆特动画疯、FainTV欢乐看...等合法 OTT串流平台提供消费者影音服务已属业界常态,且上述OTT串流平台内容与有线电视提供之节目内容纵有相同亦属自由市场机制,消费者依其喜好自由选择不同观赏途径实属消费者权益。

6、 本公司身为台湾本土OTT领导品牌,向来依照各授权商授权范围合法经营OTT线上影视服务,并致力于提倡合法正版及打击盗版,同时积极与国内相关产业合作,结合各自优势、资源与技术,共同为国内影视音上下游之数位转型与产业升级而努力。对于上述市场误传,为捍卫本公司声誉与权益,特此声明。将来若有未向本公司查证而损害本公司权益之传闻,本公司将保留法律追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