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和系统业者争议不断 NCC订定调处原则

▲新进系统业者频道代理商争议不断,NCC订定争议调处原则。(图/资料照)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目前在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调处的频道和系统业者的争议案件有6件,为保障民众收视权益,NCC今天(8日)订定「处理系统经营者与频道供应事业争议调处原则」。发言人翁柏宗表示,这个调处原则是根据有线广播电视法第55条规定,调处期间若发现违法情事将依法查处,若调处不成,双方则依民事程序处理。

NCC发言人翁柏宗指出,订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处理系统经营者与频道供应事业争议调处原则」,是依据有线广播电视法第55条规定,包括系统经营者与频道供应事业间有关频道播送、授权条件订户数认定之争议,或系统经营者间之争议,得向NCC申请调处;而调处会议和程序进行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说词或所提供之资料不具合理性、涉及限制竞争或有其他涉及违反有线广播电视法、衞星广播电视法和广播电视法等规定情事者,将依法查处;而调处期间,因为频道和系统双方都有同意不断讯,可保障消费者收视权益。

翁柏宗表示,NCC受理争议案件的调处申请后,将斟酌系统经营者和频道供应事业所提出的相关事证,依公平合理原则审酌争议事件,若双方调处不成,则依民事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