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太4G起争议!NCC:会调整年底 4G 标案审理原则

记者洪圣壹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稍早(5/15)表示,依电信法及行动宽频业务管理规则相关规定,对 4G 业者的各种营运行为进行监理,并在公平竞争前提下,会确保消费者享有物美价廉的高速行动宽频服务

针对远传电信对台湾大哥大与新亚太的申诉案以及台湾之星对于新亚太所提出的诉求,NCC 开宗明义表示,NCC 于 102 年顺利完成 4G 释照,各家业者均符合管理规则中定义之「同一申请人」、「联合申请人」可标得频谱上限等相关规定。换句话说,NCC 认为在当初审核的标准之下,每间电信都是在合理合法范围之下,标到 4G 频谱。

而针对亚太电信跟台湾大哥大之间所谓的漫游行为争议,NCC 表示将将鼓励各种创新商业模式,让消费者享有多样选择服务,同时也会持续依管理规则及事业计划书所载承诺事项监督业者,完成建置基地台及系统网路的承诺,以确保用户得享有优质的通讯服务;未来将密切关注业者间合作行为对整体市场影响,以确保行动通信市场充分有效竞争。

换言之,NCC 仅会持续针对亚太电信用户在其他非亚太电信讯号覆盖范围之下,使用台湾大哥大讯号的这项合作做监督性质的处理,而不会严令禁止。

至于针对远传电信、台湾之星希望以新亚太电信与台湾大哥大之间的策略联盟关系,可能影响到年底 4G 释照作业,甚至希望将他们排除竞标资格一事。NCC强调,有关 2500MHz 及 2600 MHz 频段共 190MHz 频宽的 4G 释照作业,会针对 4G 管理规则有关业者间持股比例、建置高速基地台的义务、取得频谱总量限制、得标后频率转让等规定,考量各界的顾虑作出妥善的规划,尽速完成管理规则修正公告

也就是说,NCC 将针对各家电信公司提出的诉求,替年底 4G 释照作业规范进行修正,至于是否真的合情合理而不伤害未来消费者权益,《ETtoday 东森新闻云》将持续进行追踪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