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电4G漫游牵手台湾大 NCC最快Q1办听证会

亚太电与台湾合作漫游4G网路,对此NCC表示这恐违反公平法,近期将举办听证会,最快有望在3月底。(图/记者林洁玲摄)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亚太电信去年底开通4G服务,也与台湾大哥大合作,用户漫游可使用台湾大4G网路,对此NCC表示这恐违反公平法,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委石世豪今(21)日也指出,将针对合理漫游重新定义,近期将举办听证会,最快有望在3月底。

NCC表示,依据电信法第11条规定,第一类电信事业设置电信机线设备,提供电信服务的事业。前项电信机线设备,指连接发信端与受信端之网路传输设备、与网路传输设备形成一体而设置的交换设备,以及二者之附属设备,同时,依行动宽频业务管理规则第40条规定,经营者亦应依其事业计划书内容办理

石世豪强调,由于4G业者间彼此漫游,现行并没有法令限制,但不表示其他4G业者都同意,的确亚太电与台湾大合作案,确实有在电信法和其他法令上的争议,因此他表示近期将举行具有法律效益的听证会,集邀关系利害人与会。

石世豪进一步指出,现在电信业游戏规则并没有相当透明,只有规范范围,就像篮球一样贴身的游戏总会小动作,但目前来看,行动宽频业者的业务还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