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楼市调控成果力度不能减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20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12月,70个城市房价整体上稳中略涨,4个一线城市新房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均明显上涨。此外,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也明显高于二三线城市的水平

一线城市房价涨势引发社会关注,是可以理解的。2016年9月30日,本轮楼市调控拉开大幕。时至今日,本轮调控不仅持续时间长、参与城市多、出台各项措施密集,而且在调控的同时,中央多次强调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调控取得了明显成果,整体上遏制了房价的快速上涨局面

此次一线城市多项房价指标再次位居70个城市前列,除了与疫情因素有关的恢复性需求增长、价格上涨外,不同城市或有不同的情势和原因。如,吸引人才政策和新移民的涌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刚需;土地资源相对紧张,没有继续“限地价”或“竞地价”,导致房价随地价水涨船高;强化就近入学,使某些地区学区房”供不应求,等等。也不排除调控措施不能完全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如现行限贷措施和时限有限的限售措施,不能完全抑制以自有资金为主的“为卖而买”。

一线城市房价波动,自然会加大当地居民购房负担,还有可能对其他城市产生连带效应,增加楼市泡沫金融风险。对此,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作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指出“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出《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提出“今年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和房地产贷款占比不得超过规定上限”。该通知也释放了贯彻“房住不炒”定位,房地产市场去杠杆、去泡沫、防风险,继续遏制炒房、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明确信号

当下,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考验着各地党委政府的能力和水平。而发展经济本身也要注意兼顾,既要抓好生产、保证供应,也要努力保持包括房价在内的商品价格总体稳定,保障民众生活水平。因此,各地要充分重视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落实好“房住不炒”定位,继续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并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巩固近几年的调控成果,有效防止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过快上涨。

特别是要把近几年来行之有效的调控措施继续落实到位,坚决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不因疫情和短期经济增速的回落而放松对调控措施的把握和坚守。在此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各项措施的成效,针对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及当下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调整完善各项调控措施,并把调控的重点放在落实“房住不炒”定位、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上来。

比如,有的地区曾经采取的稳定土地市场价格的做法,就应该延续下去,以防止房价随地价水涨船高。又如,各地针对二套及以上住宅采取的限贷措施,也与当下央行等部门的房贷新政方向一致,不仅可以保留,而且可视具体套数而适度递增、强化。总之,不给炒房行为提供任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