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一场?进口牛油、椰子油 南侨时限前全提出证明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桃园南侨工厂15日传出疑似将工业用油混入食用油食药署要求南侨在中午12点前提出证明,解决有疑虑的报关资料。傍晚食药署则证实进口牛油部分,南侨提出了澳洲驻台北办事处的证明,而椰子油棕榈核仁油也有菲律宾农业部防疫局的逐批证明,但目前仍在请国贸局确认证明文件真假。▲食药署代理署长姜郁美15日傍晚表示,南侨在时限前全交出应该补的证明。(图/本报资料照)南侨爆出混油,食药署上午指出,会同桃园县政府前往南侨桃园厂稽查后,发现现场猪油进口量、报关量虽然吻合,但进口牛油、椰子油与棕榈核仁油报关资料有疑虑,要求南侨中午12点前提出证明,否则须下架产品,桃园县政府则是已经发出新闻稿表性预防性下架南侨123项产品。

时限过后,食药署代理署长姜郁美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桃园与台北的卫生局都收到南侨补上的文件,5批的牛油附上1张澳洲驻台北办事处的证明,25批的椰子油、棕榈核仁油,则有菲律宾农业部防疫局的逐批证明,但资料正确性还在确认中,「因为是紧急收到的,现在要确认真实性,请国贸局确认中。」▲食药署代理署长姜郁美与同仁讨论记者会内容。(图/记者赖于榛摄)由于南侨当初的报关资料不符,涉及逃避查验,姜郁美批评,这是非常大的厂商,用逃避查验的方式来进口这一类的油品,的确非常不应该,目前正争取时间去外馆查,并引用《食安法》第30条的规定,表示可开罚3到300万元。

如果南侨确定只是逃避查验,产品是否可以重新上架?姜郁美指出,会交给台北与桃园的卫生局决定。而南侨是不是为了逃避关税才逃避查验,姜郁美说,会在查验之后,交给财政部去处理。《食管法》第 30 条明订,输入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及食品用洗洁剂时,应依海关专属货品分类号列,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查验并申报其产品有关资讯违反者将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