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R争议关键 法定程序原则不足
台湾存托凭证(TDR)
中华人权协会及中华民国台湾法曹协会日前举办「2022年焦点人权研讨会-有价证券的正名与人权保障」,针对争议多时的台湾存托凭证(TDR)有诸多讨论。法界权威学者、法律专家、人权团体都表示难以接受主管机关无法提出一个令法界与投资者得以接受的有力说法,其认定得以刑责处罚投资者的基础,更是引起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确性原则的重大纷争。多位学者专家认为,台湾存托凭证并非主管机关核定的有价证券,于101年证交法第165条之2增订前非自始即为证券交易法第6条所称之有价证券,且证券交易法第6条第1项之立法方式,违反「罪刑法定主义」、「授权明确性」、「刑罚明确性」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