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费定价争议 委员喊优惠要够大 否则诱因不足

环境部7日举办第6次碳费费率审议会,审议A、B优惠费率。(蔡佩珈摄)

环境部7日举办第6次碳费费率审议会,审议A、B优惠费率。碳审会委员、工总常务理事江启靖会前强调,台湾征收碳费没有台版CBAM,将冲击我国产业,今天讨论的优惠费率,应与一般费率有足够差距,否则减碳诱因不足。

江启靖指出,碳定价是国际趋势,工总不反对,但国际都征收碳税,只有台湾收碳费,也没有台版CBAM,无法对外国进口高碳排产品课税,势必大大冲击我国产业。

他也强调,台湾主要贸易竞争对象中国大陆、日本、韩国因为制度,碳费价格非常低,一般费率300至500元的区间不值得讨论,而是优惠费率A、B及企业需减碳到哪种程度才能享有优惠,才是政府要思考的问题,碳审会委员皆同意一般费率与优惠费率要有够大的差距,否则减碳诱因不足。

碳审会委员、环境权保障基金会气候变迁暨公正转型部主任林彦廷则表示,一般费率应500元起征,到2030年至少达到每公吨3000元水准,今天碳审会讨论优惠费率A、B应分别为300、100,才能符合污染者付费原则。

他指出,优惠费率加上高碳系漏系数折扣,很可能沦为每吨10、20元,实在太低,无法让排放源负起减碳责任,碳费制度应赶快上路,但起征价格应维持一定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