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商指控分润不均 系统商:基本频道不适用分润制度

系统商:基本频道不适用分润制度。(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民视和系统业者之间的授权费争议迟迟无法落幕,有频道业者表示,这是长期以来分润不均所导致。系统业者反击,系统台的基本频道,普及率100%,并不适用分润模式。而这十几年来,有线电视资费逐年递减,但系统商付给频道商的费用却从未减少。

有关民视和系统业者的授权争议无法顺利落幕,频道业者回忆,过去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户每月600元的年代,系统和频道的分润比是260比240,随着收视费每年逐年降低,目前有线电视收视费平均为每户每月526元,系统和频道的分润比为306比220,频道只拿41.8%;若再以分润户数288万户(系统只愿意付的户数)除以总户数519万4779户(NCC公布今年第一季最新申报户数),频道只拿55%;因此把频道每月每户的收视费用乘上户数,实际上,频道商收视费分润只有22%,也就是说,平均每户每月526元,真正到频道手上只有116元。

对于频道业者上述说法,系统业者也有话要说。系统商表示,所谓分润制度,是指会依据实际营业收入状况比例条件进行拆分,类似寄卖的市场概念,仅适用于加值套餐。然而,目前在系统台的基本频道,普及率100%,自然不适用分润模式。这十几年来,有线电视资费逐年递减,但系统商付给频道业者的费用却从未减少,但是在开放跨区经营中华电信MOD更换董事长后,原本是合意的商业协议却被质疑,因此若有异议的基本频道,可改采加值套餐模式,随用户自由订购,但不保证普及率可达100%,如此即可采用分润机制

系统商说,目前全台有线电视户数有519万4779户,但是其中囊括了不需付费的公关户和监看户等,另外,有线电视费率平均每月每户526元,也并未考量各县市人口数量后进行加权,举例来说,台北市107年核定费率为495元,人口数远远多于费率580元的金门县,但算式并未将各县市人口数多寡考量进去。

系统商表示,从2015年开放跨区经营之后,因为低价竞争,有线电视实际收费状况一直未见好转,整个产值至少掉了上百亿,但是支付给频道商的版权费用并没有随之调降,系统业者等于是默默吸收咬牙苦撑,多年来也未曾听闻系统业者调降过一开始的240元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