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升可转债弊案 远东银行遭重罚千万元

远东商银。(图/记者许雅绵摄)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乐升案续延烧!针对乐升发行可转债过程中,远银与康和证有相关缺失,金管会27日完成调查重罚。其中远东银办理可转债资产交换业务有缺失,遭重罚1000万元、停止可转债资产交换新增业务,直到缺失改善;康和证则被停止承作「询圈配售」业务3个月,并停止吕姓副总经理以及林姓业务员业务各6个月及1年。

乐升今年3月发行可转换债(CB)过程中,疑借由发布百尺竿头公开收购之消息,进而炒高股价,让可转债持有人赚取暴利、坑杀投资人情事,尽管全案现已进入检调调查,但金管会先针对行政监督部分,进行开罚。

金管会表示,在2016年间,对远银办理一般业务检查,以及可转债资产交换业务之专案检查,结果发现远银在办理可转债资产时,选择权端有与禁止承作对象进行交易情事,即远银承作选择权交易的投资人,其权利金实物履约价款有由发行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渠等配偶帐户支应的情事。

▼金管会。(图/资料照)

再者,远银办理可转债固定收益端资产交换业务,经金管会调查后,发现有未持有标的资产债券,但仍与客户承作资产交换,以及未洽固定收益端客户买回标的资产债券,就擅自将属于客户的标的资产债券卖出的情事,内控制度未妥适、风险管理薄弱,依银行法重罚1千万元。

康和证券部分,办理乐升可转换公司债承销配售案,有配合发行公司办理询价圈购配售,并将配售客户名单提供予远银进行可转换公司债资产交换等情事,依证券交易规定,对康和证券停止其承销询圈配售业务3个月之处分,并停止吕姓副总经理以及林姓业务员业务各6个月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