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住宅惨遭前婆婆提告 瞎扯「只是要跟长辈道谢」惨了

侵入住宅惨遭前婆婆提告,女子瞎扯「只是要跟长辈道谢」,遭判处拘役40日,可上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化名)因故离婚后,她想要商讨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行使负担时,不满前夫却对她置之不理,在2023年11月某日下午,她在未经同意之下,擅自从1楼店面偷偷上楼,进入前婆婆的住处内,以此方式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因而遭到前婆婆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小萱辩称,她确实未经过同意,就进入前婆婆的家里,但她并没有侵入住宅之犯行,她只是要去跟长辈道谢,还有跟请教问题而已,而且她之后就没有再进去了。

法官认,小萱与前婆婆为前婆媳关系,2人核属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条第6款所定之家庭成员。而小萱所为之犯行,已属家庭成员间实施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为,即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条所称之家庭暴力罪,且构成刑法上之侵入住宅罪。但因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并无罚则规定,因此应依刑法侵入住宅罪之规定予以论罪科刑。

法官审酌,小萱未先征取前婆婆同意,擅自侵入其住宅,所为已损及前婆婆住居场所之安宁,并考量小萱犯后否认犯行之态度,且尚未与前婆婆达成调解或赔偿损害,而且小萱曾有多次无故侵入住宅的纪录。日前依法宣判,小萱 犯侵入住宅罪,处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