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征收税率范围0.5%到1.2%
和讯消息 重庆市2011年1月28日正式启动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黄奇帆介绍说房产税征税的税率按3倍以下收0.5%,3—4倍收1%,4倍以上收1.2%,不管独栋商品住宅还是高档住房。
黄奇帆说,首先,重庆房产税的方案要求。我们市政府令在今天新闻发布会一结束就会在网上挂出来,我不把方案规则、操作细则读给大家听,我把方案的五条要点给大家报告一下。
一、税收的征收对象。我们是对独栋商品住宅,不管存量还是增量都收税;另外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要征房产税,这个高档住房是指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高两倍的房子。现在开始,新购的高档房要征税;三是如果是在重庆没有户籍、没有工作、没有企业,但是到重庆买房子,买一套不会收税,但是他买两套、三套、五套,我们常规说的什么炒房团,纯属到这里炒房子的,从第二套开始收税,哪怕是普通房子也要收。
征税的税率。我们是按3倍以下收0.5%,3—4倍收1%,4倍以上收1.2%,不管独栋商品住宅还是高档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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