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庆即日启动房产税试点 税率最高1.2%

本站房产1月27日讯 重庆市长黄奇帆27日宣布市长令,作为国家首批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重庆定于1月28日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同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宣布,明日起将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这意味着重庆上海两大城市正式成为房产税试点。

重庆

税率为0.5%-1.2%  全部用于公租房建设

新闻发布会上,黄奇帆表示,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此外,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要征收房产税。

关于房产税的税率,黄奇帆表示,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0.5%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3倍至4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1%征税;4倍以上,按1.2%的税率征税,他还表示,目前房产税是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如果三年、五年以后可能会进入要用评估的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购房者并无存量商品住宅,那么买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都有抵扣。这其中,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档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单位是以户计算,这意味着家里是一个人一户是抵扣100平方米,三口之家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

在发布会上,黄奇帆表示,期望通过房产税一下子把高房价压下去是不可能的,但是它会使炒房得到遏制。同时,重庆市全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已经决定,征收的房产税将用于公租房建设中。

“房产税开征有调节收入分配作用,它能把占有公共资源较多的人的税拿来之后,全数用来造公租房,实际上也是对弱势群体的补助和支持”,黄奇帆表示。

上海

仅针对增量房 税率为0.4%-0.6%

同时,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明日起将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据悉,上海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在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重庆税额竟近10倍于上海?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大伟接受本站房产采访时表示,按照两市刚刚出台的房产税暂行办法分别计算,以上海为例,若当地某居民已有一套80平方米房,在1月28日以后若再次购买一套120平方米的住宅,按照规定将需要缴纳房产税额为:原来住房及新购住房合计面积—(家庭人数*60平方米)=需要纳税面积,也就是200平方米减去180平方米=20平方米。

房屋均价以3万元计算,则需缴纳的税额为2.1万(按住房交易价格的70%缴纳),那么每年需缴纳0.6%的房产税税费就是2520元。

而对于重庆版本来说,如果区域均价为5000元,且已有一套住宅,再新购一套独栋100平方米房产均价是2万元,超过均价的3倍,那么将每年征收房屋总价1%的房产税,每年需缴纳税费为2万元。

张大伟认为,上海版房产税的实操性更强,因为只需核实面积,更容易筛查出需要纳税的房源,再根据价格制定纳税额。而重庆版则要难很多,需要落实各区域的所有项目房源价格,计算出均价后,才能落实项目价格是否应该纳税范围。

广州年内开征可能性不大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接受本站房产采访时表示,广州在2011年应该不会紧跟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

“继上海、重庆之后,我觉得接下最有可能在2011年开征房产税的城市应该是深圳而不是广州。”彭澎表示广州房价问题在一线城市里不算特别突出,反而是深圳房价已经引起了中央的关注,深圳和北京应该是第二批开征房产税的城市,广州最快也要在年底才有可能开征房产税。

谈到重庆、上海开征房产税对于广州楼市的影响,彭澎认为无论是购房者也好、开发商也罢,他们根据多年的经验来看,不少人认为2011年的房价肯定是压不住的,但政策的力度前所未有,国务院已经表态全面推广房产税,再加上货币政策的收紧,人们的预期将被改变,广州房价将在这种新的预期下出现一些松动,至少难以持续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