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带1岁孙烧炭母跪求定位 警搬个资法..1小时后赶到救不回
台南一名58岁的郭姓单亲妈妈,独自扶养女儿长大后,去年女儿带着1岁大的孩子在车内烧炭自杀,因为女儿已经有三次自杀纪录,他得知后赶紧报警,跪求请警方通知电信公司定位,对方却以「个资法」为由,做了一小时多的笔录,等到场后,2人都已经死亡,他希望能够提出国赔,来改善这作业流程。
这名郭姓单亲妈妈一人扶养2名女儿长大,但大女儿结婚生子后,因为产后忧郁症,曾经有3次自杀纪录,去年11月6日晚间,女儿说要带1岁大的孩子外出,随即就失去联络,他着急的到警局报案下跪请求,希望能用定位查出人车下落,对方却以「个资法」为由,从报案到查询定位,前后花了一个多小时。
等到郭妈妈和警方到场时,车内的木炭烧得正旺,但2人都已经死亡,让他认为如果当时能够早一点抵达,女儿一定还有救,因此翻法条并请律师要求国赔,希望可以改善自杀案件的流程。对于员警态度问题,市警局澄清,当时花26分钟制作笔录后,马上传给电信公司和勤指中心,得知人车在安平区随即赶往,而态度不佳的员警已祭出惩处,全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