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张悬之父与反共义士合伙经营事务所 须交出合伙帐册

▲前海基会副董事长仁和。(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歌手张悬父亲、前海基会(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焦仁和,与著名的反共义士王艳大合资经营律师事务所,但双方间发生许多纠纷王艳大起诉要求焦仁和交出2001年以后的事务所帐册以供查帐,一审判决双方须办理决算并交付帐册,二审驳回,更一审又改判焦仁和须交出帐册。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采信更一审见解,判决焦仁和败诉确定。

焦仁和是知名律师,在我国与大陆间的92共识后,1993年至1998年担任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后担任侨务委员会委员长。于海基会任职期间,多次至中国海协会副会长唐树备进行会谈,是我国与大陆间重要的沟通桥梁。他的一对儿女女儿焦安溥是知名歌手「张悬」,儿子是知名乐评人广播节目主持人焦元溥,均颇有名气。

至于王艳大,在两岸关系紧张的1983年5月5日,与卓长仁等6人共同持械劫持飞往南韩的中国大陆班机,在首尔的春川美军飞弹基地降落。客机上还有96名乘客。这起事件被我国定位为「夺机投奔自由」,王艳大等6人被称为「反共六义士」。政府分别致赠250现金与数千两的黄金,但6名反共义士的下场都不好,有人后来成了死囚遭枪决,有人穷途潦倒。王艳大与焦和仁在2000年间合伙经营律师事务所,双方间爆发许多财务纠纷。

本案因王艳大想要查帐却不能参与,因此提出诉讼,指称自己于2000年间给了焦仁和902万元现金,其中702万元即为合伙投资金额,双方合开事务所。因此依照《民法》「合伙」的相关规定,要求查帐并分配利益。至于焦仁和则拒绝交出帐册,辩称自己只是挂名负责人,未实际参与经营,是王艳大才是为唯一执行合伙事务之人,另外事务所早在2003年就因亏损连连而结束营业,自己不须交出帐册。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合伙业务无继续经营可能,认为双方可以互相办理决算、计算盈亏,但二审则驳回王艳大的请求。案经废弃发回后,更一审传唤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双方确实均参与合伙业务,,确实具合伙关系,因此改判焦仁和必须交出帐册,供王艳大查帐。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20日驳回上诉确定,焦仁和需交出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