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满「嘉明味」还有用过套套 绿光喷发!爱妻偷腥小王啪啪啪

法官认为,林男所提出之「提供照片违法翻拍」应无证据能力,尽管杨男取得证据的方式私德有亏,但也为了诉讼举证,因此应具证据能力。(示意图 / shutterstock)

高雄市一名杨姓男子自认婚姻幸福美满,直至一日从垃圾桶察觉异样,仔细一看当中塞满的卫生纸,瞬间感到头上一片绿光,愤而向小王林男提告求偿50万。高雄地院一审,判决林男赔偿25万;林男不服上诉,主张杨男所提出的证据是违法取得且经过变造,后遭裁定驳回。

判决指出,杨男与妻子晓云(化名)于2014年结婚,一直自认婚姻幸福美满,直至2020年3月间偶然从家中垃圾桶察觉当中塞满的卫生纸,仔细观察后竟惊觉卫生纸上沾满精液,还挖出已经用过的保险套。对此,妻子晓云坦承外遇,并且与对方曾在交往期间于住家内多次发生性行为。

相隔三月,杨男于同年6月借着晓云醉酒之际,帮忙接听电话,并趁机查看手机内容,竟意外惊见手机相簿内存有大量妻子与林男牵手、拥抱、亲吻等照片,甚至LINE讯息互以「老公」、「老婆」、「宝贝」相称,更有甚至有吃避孕药、「射在里面」等咸湿对话纪录。

杨男一气之下愤怒提告求偿50万元,后于同年7月提出离婚。林男向法官表示,他是于晓云离婚后才进入交往关系,此中并无侵害配偶权益;另他也强调,杨男所提出之牵手、拥抱、亲吻等照片皆未经晓云同意时、酒醉之际违法解锁手机密码,属违法翻拍取得,并无证据能力。

高雄地院审理,审酌杨男所提供之亲密照证据,分别于2019年、垃圾桶卫生纸事件的曝光时间点则落于2020年3月,此种种皆可证明二人外遇是于2020年7月离婚前所发生。

法官认为,林男所提出之「提供照片违法翻拍」应无证据能力,尽管杨男取得证据的方式私德有亏,但也为了诉讼举证,因此应具证据能力。

一审时,林男遭判赔杨男25万元,后主张「证据是违法取得且经过变造」不服上诉;二审法官审酌,杨男取得证据符合比例原则,林男也无法证明与晓云是自离婚后方才开始交往,最终裁定驳回。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