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帽男怒控前妻外遇啪啪3次 小王喊冤:她每天都有回家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男子阿峰(化名)控诉,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阿财(化名)发生婚外情,甚至坦承有过3次性行为,愤而决定对阿财提告求偿40万元。虽然阿财矢口否认并强调自己不知情、女方每天都有回家,但没有获得法官采信,日前被判应赔偿阿峰20万元较为适当。

▲阿峰的前妻在离婚之后坦承外遇。(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阿峰在判决书中主张,离婚前3个月,他无意间发现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阿财发生婚外情,离婚13天之后,他打电话质问阿财,阿财坦承两人为同居关系;过了5天他当面询问前妻,前妻没有否认外遇,甚至说出曾与阿财发生3次性行为、有拿到高额金钱给付等话,让他无法接受,愤而决定对阿财提告求偿40万元。

阿财则辩称,阿峰的前妻是做陪酒工作,还自称是单身,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答应交往,后来知道女方已婚,吓了一大跳,两人没有发生过性行为,而且当时女方每天都有回家,他无意破坏别人的家庭、伤害阿峰;此外,阿峰之所以会离婚,与他们夫妻之间的私人因素有关,和他没有关系。

不过,士林地院法官认为,阿财虽然辩称交往之初不知道女方已婚,但他在知晓女方的身分之后,仍继续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显然已经逾矩,考量到录音证据中他与女方皆承认曾发生性行为,最终不采信他的说词,并判他应赔偿阿峰2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