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女浴巾裸身躺床 「Bee男」强压揉胸插入无罪

事发后,少女仍逗留玩狗。(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王姓男子透过通讯软体认识少女,性侵高中生;与国中女发生5次关系;恐吓小六女传裸照;但磨蹭另一名高二女获判无罪,由于女方期间不仅用浴巾包覆裸体浴室,还能逗留玩狗、吃面,「无从说服法院形成有罪之心证。」

判决指出,少女103年10月经由通讯软体与王男相识,进入男方房间后被从后面熊抱胸部下体不断被抚摸揉捏,之后又被强压、脱去衣服,下体被右手指进入,直到她说要上厕所对方才停止。她进入浴室以沐浴乳清洗,仅用浴巾包覆走回房间,随后才穿上衣裤。这时王男叫少女来身边躺着,再次下手;少女又说要上厕所,清洗身体、穿好衣物才返回房间。

少女先与小狗玩耍,不过王男叫她坐到床上,抚摸全身、以生殖器磨蹭下体(警方询问时陈述插入)。她再度入厕洗澡,出来后说肚子饿,男方随即到厨房煮面,之后也送她回家

由于少女年满17岁,种种行为无法确定王男是否有违反被害人意愿,获判无罪。另外,王男曾5度与国中女发生关系,地点旅馆战到车上,更将高中女载住处性侵,还要求女方「躺好,舔,快」,也威胁小六女传裸照,「你再废话我更生气。」桃园地院判决, 与国中女性部分共5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 性侵部分则是3年4个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