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人妻控遭公公推倒揉胸 老公不挺:洗完澡家里仍「浴巾裹身」
30岁人妻控诉遭公公推倒揉胸提告,丈夫证词不挺判败诉。(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北市南港区一名30岁人妻小玲(化名),婚后与丈夫、公婆同住一起,但她控诉,某天与公公在家独处时,却被公公推倒揉胸,跟丈夫说这件事对方却不理,搬回娘家后由家人陪家报警。虽然小玲的公公被依强制猥亵罪起诉,但法官认为,小玲事发后一个月才报案,期间行为无异常,有时洗完澡还是会用浴巾裹着身体,在家里走来走去,加上全案都是她一人自述,没有举出具体事证举证,最终认定公公罪证不足无罪。
判决书指出,小玲结婚后与公婆同住在台北市南港区,自称有天公公趁2人独处时,以要帮她按摩为由将她推倒,解开内衣摸胸猥亵至少1分钟,事发一个月后将此事告诉先生,因为丈夫不相信,就搬回娘家住,同时报警处理。
台北地检署调查后,将公公依强制猥亵罪起诉,士林地院审理时,公公的委任律师表示,小玲是事发后一个月才报案,她的丈夫作证时也透露,妻子事发后到报案这段时间,感觉不出畏惧公公,言行举止也无异常,在家里打扮都跟平常一样,会穿连身裙,有时洗完澡身体就会裹着浴巾在家里走来走去。
法官审酌小玲的证词这些证词,加上全案仅有人妻一人自述,公公也矢口否认有猥亵,以罪证不足为由判公公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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