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女客传「上半身裸胸照」还搓揉胸部 按摩师喊「预防乳癌」

▲按摩师竟对客人伸出狼爪。(图/达志意图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苏姓男按摩师被控前年8月要求女客小花化名)提供上半身裸胸照,隔月替她按摩时,竟趁机袭胸摸胸部周围、下体,还搓揉胸部,因此遭新北市政府依性骚扰防治法裁罚3万元。事后,苏男不服原处分,于是提行政撤销诉讼,但新北地院判他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同年9月,小花再次和老公一起到会馆全身指压按摩,过程中被按摩师将手伸进毛巾内触摸胸部周围,还 2次被拉手去磨蹭对方的下体,按摩师还表示男生会有感觉是正常的,结束之后,她站起来绑头发整理衣服时,突然又被搓揉胸部。案经警方调查后,认定即使苏男未对小花做肢体上性骚扰,但在LINE上对话内容亦有性骚扰之嫌,性骚扰事件仍然成立。

后来苏男被裁罚3万元,他提出诉愿遭驳回,再向新北地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裁罚。判决书提到,苏男辩称,8月以LINE简讯方式转发预防乳癌资讯给所有客户,小花因此以LINE询问有关如何预防乳癌,如何按摩可让胸部不外扩、变大、防垂又集中等,说他这行业多少知道如何去预防胸部的问题,要求帮她检查等等,但此皆非本身专业能力所及,婉转告知可上传照片请其他女按摩师帮忙检查,并无性骚扰意图,亦无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等想法。

不过,法官认为对于性骚扰行为认定,应就个案审酌事件发生背景环境当事人关系等具体事实判断,而此案被害人陈述前后一致,且能具体清楚描述事件发生经过情形,纵使事发当时未立即报警处理,但审酌被害人于警询及接受再申诉访谈观察,皆能清楚说明,应非过度敏感,可将其归类合理的被害人,因此原处分裁处苏男罚锾 3万元,并无违误,驳回行政诉讼。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