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床战国中妹 挨告找妈作证掰:一起床上半身就没穿衣
台北市一名25岁的戴姓男子2012年与一名国中刚毕业的少女交往,短短1个月内就在家发生3次性行为,事后挨告还推称是帮当时睡在地板的陈姓友人顶罪,甚至找来妈妈作证2人并没有在交往,「起床时我上半身没有穿衣服,和她睡在床上,我不确定到底有没有发生关系。」但台北地院法官不采信,并依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判处戴男8个月有期徒刑。
戴男2012年8月至9月间与国中刚毕业的少女发生3次性行为挨告,他在法庭上矢口否认犯行并辩称,虽然认识该名少女也让她借住家中,但并不确定到底有没有发生性关系,「因为那时我起床后发现上半身没有穿衣服,我和她睡在床上,陈姓友人睡在地板。」事后甚至反指是替陈姓友人顶罪。
▲戴男曾坦言与少女发生关系,事后又改口是帮陈姓友人顶罪遭法官打脸。(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然而,戴男2014年9月在另案侦查中坦承曾与少女嘿咻3次,2人就像男女朋友一样;同年11月又说2人当时已交往1个月左右,期间女方有说自己才国中毕业,他也知道国中毕业大约只有15岁左右,但又觉得女方给人的感觉像16、17岁。
对此,少女供称,她有向戴男挑明自己才15岁,与男方同住期间都是睡在同一张床。陈姓友人也出面证称,当时他睡在地板虽然没亲眼看到2人发生性行为,但戴男与少女平常就像正常的情侣一般,逛街会牵手、拥抱或是亲吻等。
不过,戴母出庭时却又全盘推翻并表示,少女第一次来访时声称自己已满18岁,隔天就看到她和陈男在房间里聊天,再问一次就改口说自己才16岁,认为对方和儿子并非男女朋友关系。
台北地院法官认为,戴母的说法并不能证明戴男没有与少女发生性行为,加上他自己曾承认与之交往等供词,如此一来替友人顶罪一事就显得违背常理,故认定2人确实在未违反女方意愿下发生3次性行为,因此依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判处3次4个月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8个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