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战小六女童3次「怀孕堕胎」 免役男找妈作证:她说她18了

陈男嘿咻小六女童3次让她怀孕堕胎,辩称不知她未成年。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25岁陈姓男子,2年前与1名小六女童交往,明知对方未成年却仍与她发生3次关系,女童事后因此怀孕,由家属带到医院流产,并对陈男提告。女童家属作证时说,陈男曾自称自己刚退伍,当时就曾告诫过他女童还在念小学,不可以乱来,陈男却出示免役证明书主张对方证词事实不符,还请母亲出庭当「辅佐人」,辩称女童外表成熟,不知她未成年。不过法官并不采信陈男说词,二审驳回上诉,维持4年徒刑原判

陈男2年前透过网路认识就读小学的女童,进而开始交往,还曾到女童就读的国小接送她放学。陈男某次带女童出去玩时,2人坐在树下聊天时被女童家人撞见,当时家属询问陈男家世背景,得知2人年龄差距大,还曾告诫他女童未成年,2人当朋友可以,但不可以乱来。

不过,陈男仍在2015年寒假期间,在女童同意下与对方发生3次性关系,同年5月女童到妇产科检查,发现已怀孕10周,家人知悉后才带着女童去堕胎,并向陈男提告。

不过陈男却辩称,女童脸书上设定的生日显示已经成年,且她外表看起来成熟,不知道是国小生;陈男还说,曾经多次向女童要身分证来看,但女童都拒绝出示。陈男母亲出庭当辅佐人和证人时也说,第一次看到女童时曾问她是否满18岁,当时女童回答「满了」,加上她打扮成熟,才会被外表蒙骗。

女童的祖母出庭作证表示,曾经询问陈男家世背景,记忆中陈男说他当完兵回来,她认为陈男年纪比女童年长很多,就曾告诉他女童还在读国小,告诫陈男好好工作,要交往以后再说,不能乱来否则会有责任等语。

陈男却出示免役证明书,主张他并没有当兵,因此女童祖母的证词不可采信。不过法官检视女童国小毕业纪念册照片,指出女童与其他同学的打扮、造型差距不大,且陈男曾到国小载女童,认定他明知女童未成年却仍与对方发生关系,辩词显然是为了推卸责任,因此驳回陈男上诉,维持原判4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