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手跨过妈妈指侵她 同床小六女忍辱不说:希望妈妈开心

少女妈妈男友指侵。(图/记者黄克翔摄,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一名男子阿祥热恋离婚单亲妈妈小琪(均为化名),也因此经常与对方2个女儿出游、同睡一房,没想到他竟趁女友熟睡时,对小六的少女摸胸、指侵,2年内犯行总共4次,事情曝光后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刑5年,上诉二审被驳回,仍可上诉。

据判决书,阿祥和小琪交往后,就经常利用假日安排4人出游,但他在100年间却利用同床机会,伸手越过女友猥亵叫为年幼的少女胸部隔天甚至直接用手指性侵,前后总共犯行4次。

少女其实每次遭到侵犯都被惊醒或是痛醒,但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好装睡,任由色男上下其手,虽然事后有把事情告诉姐姐,但为了不让妈妈担心,他们决定隐忍,只是不会再答应跟阿祥一起出游,一直到她国二时,在一次唱歌时悲从中来,才把事情告诉堂姐,因此让全案曝光。

法院审理时,阿祥否认有侵犯少女,说自己指有帮忙按摩,不可能有指侵等事,还说事小琪前夫想要陷害他,不过被害人法庭上表现出相当痛苦的模样,并在隔离法庭内写下字条「真的好烦,都想不起来,也不想想起,晚上都会做恶梦,觉得很困扰」,少女姐姐作证只要4人在家里同睡一张床,姊妹俩都会抢着睡靠墙那边;和阿祥出游时,两人也约定好不睡觉,以免被骚扰。

法官认为,少女的自责、不安、无助、做恶梦等,为情绪创伤反应,并称迟迟不敢说出遭遇,是不想让妈妈和男友吵架,或让爸爸责怪妈妈,因为「我希望妈妈开心」,后来经被害人同意后,请与阿祥手臂宽度相似的女法警换上作案时穿着的睡裤当庭测试,发现手确实能从宽松的睡裤裤管摸到下体部位,因此认定阿祥犯行属实,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