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遭单亲爸舔胸10分钟 小六女童忍辱45次找妈妈求救

单亲爸猥亵自己女儿高达45次。(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新北市1名兽父在2013年6月和妻子离婚后,便带着年仅13岁的小六女儿美美化名)和儿子同住生活,但他却克制不住自己的性欲,前年暑假以「我房间冷气,来跟爸爸睡!」为由,趁机强行脱去内衣,连续舔胸10分钟,即便女儿吓得装睡也不放过,后来事情曝光后被依与未满14岁少女猥亵5罪,判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另对儿童性骚扰共45罪,应执行2年6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据判决书,兽父在侵犯女儿后,发现对方不会反抗,竟顺势解放心中色魔,除了继续胸猥亵外,叫美美起床时也会故意捏胸说「起床啰!要去上学了!」,被喝斥「不要这样啦!」竟然还大声说「给爸爸捏一下又不会怎样!」,尽情猥亵多达45次,直到女儿实在无法忍受委屈,透过LINE向妈妈求救,才让事情曝光,由校方报警

美美指控,她的房间没有冷气,但哥哥的有,本来爸爸说要装抽风机和管线,但是一直都没装,所以只好和爸爸一起睡,却几次在起床时,看见爸爸压在自己身上舔胸,也会被捏胸叫起床,长期受辱。

即便兽父被起诉,他到了法庭上还是矢口否认犯行,辩称「没跟女儿一起睡觉呀,叫女儿起床,也是从窗外叫她,没进她房间」,但是被女儿全部反驳,指称「爸爸舔完胸部后,都会用毛巾擦干净,不会留下痕迹,告也告不成」等等。

法官对美美进行测谎后,认为其说词为真,相关证人出面指控兽父,因此不采信其说词,日前全案经法院审理,法院依与未满14岁少女猥亵5罪,判兽父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另对儿童性骚扰共45罪,应执行2年6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