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十余天就赴约 广州19岁女子命丧网友手中
网络交友需谨慎,不是一句空话,并且关乎性命。社交软件上认识不过十来天的陌生男网友,19岁从化女孩就敢独自赴约相见,最终命丧网友之手。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对一宗由于“见网友”引发的抢劫、强奸和敲诈勒索案进行宣判,被告人莫书康被判处死刑。
线下会网友却遭杀害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初,莫书康与19岁的小雯(化名)通过某陌社交软件相识。3月15日,莫书康以送小雯到惠州为名将家住广州从化小雯约到了自己在东莞常平的住处。小雯并不知道这个刚认识不久的网友曾数次因盗窃罪、抢劫罪入狱,此时刚出狱还没几个月。
两人在东莞正式碰面后,当天晚上莫书康以聊天为名将小雯带至一块荒草地。人烟僻静处,莫书康露出了真面目:趁小雯不备,莫书康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抢来小雯的手机,逼迫其转账给自己。这还不够,莫书康还要挟小雯跟朋友借钱。小雯拒绝配合并大声呼叫,莫书康担心暴露而将小雯当场杀害……
事发后的几天里,莫书康利用小雯的手机,伪装成小雯向其好友借钱。同时,又以小雯被绑架为由勒索其父亲、姐姐和男朋友8000元赎金,但未得逞。2020年3月,公安机关将莫书康抓获归案。
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东莞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书康无视国法,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又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抢劫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又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莫书康在杀害被害人后还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以数罪并罚。
近日,东莞中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莫书康犯抢劫罪、强奸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若干。莫书康没有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