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赋教师惩戒权 可罚站罚跑

调皮捣蛋不写作业学生,时常造成教师极大困扰。(新华社

广东省拟赋予中小学校惩戒权,让教师有权对学生「罚站罚跑」。(新华社)

教师惩戒学生程度涉及体罚标准,向来备受争议,但面对调皮捣蛋的学生与家长压力,时常造成教师极大困扰,广东省则领先大陆全国,近日提交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初审《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拟赋予教师惩戒权,让教师有权对学生「罚站罚跑」,且不属于体罚,引起讨论。

据澎湃新闻网报导,广东省教育人员透露,《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尚属草案阶段,接下来还会修改内文与搜集各方意见,让规定条文合理,且广为大众接受。

老师管教维护纪律

而《条例》的释出,早在今年4月12日便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且该条例第49条教育措施提到,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

虽然执行方式并未清楚规范,条例提到的「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具体所指并未涉及,但广东省拟从法律上确定教师「惩戒权」的做法,获得不少赞誉四川大竹县小学校长认为,如此立法将赋予老师惩戒权,「将从根本上解决老师『对后进生不敢管、不知怎么管』这一瓶颈问题。」

《条例》已于9月24日提交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审。其中相关条款规定:「中小学校学生在上课时,有用硬物投掷他人、推搡、争抢、喧闹、强迫传抄作业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尚未达到给予纪律处分情节的,任课教师应当给予批评,并可责令站立、慢跑等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措施;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即明确提出教师可采取「罚站」、「罚跑」等处罚方式,对违规学生进行教育。

慎防学生心理伤害

不过,对于教师体罚学生合法化,大陆教育界观点仍不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郭杰认为,只有写进法条,才能确保这些措施真正派上用场、行之有效,并且有效解决老师受学校或家长施压,因此「不敢管」的教学困境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侨民宗委副主任委员陈一珠则不赞成对学生罚站,认此举恐对孩子造成阴影,在全班同学前面罚站,可能会对他一生成长造成阴影。要充分评估罚站对被罚学生心理、名誉造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