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僧摸胸女大生瞎扯「消业障」 二审大逆转改判免入狱

一位佛学老师因袭胸女大生遭起诉,一审依强制猥亵罪遭判刑2年,二审改依性骚扰罪轻判6个月。(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Shutterstock,达志影像提供)

中部大学名女大生小伦化名)加入学校的佛学社团认识江姓佛学指导老师,而2018年小伦因失恋而搬到其精舍暂住,江男借机对小伦猥亵,袭胸、下体腹部等恶招样样来,甚至出言「陪师父睡一下」。台中地院一审依强制猥亵罪判刑2年,台中高分院二审却认其仅性骚,逆转改判6月,且可得易科罚金,一逃牢狱

据判决书指出,女大生小伦因加入佛学社团而认识江姓男子,2018年小伦因失恋情绪低落,想将精舍的佛像移到租屋处,江男知情后便提议小伦可以到精舍借住几天,并在同日下午陪同小伦到租屋处搬东西未料,江男却在租屋处趁机摸胸部、用手捧脸颊,当小伦闪躲时,江男还指责「妳看妳现在的样子多没自信!」

小伦指控,江男甚至指着床对小伦说「陪师父睡一下」、「还有10分钟可以脱衣服」、「还是师父帮你脱」,再强拉她的手摸下体,直到小伦妹妹打电话来,江男才稍微作罢,但期间仍试图想要脱掉她上衣,最后是江男躺在床上睡着,才结束变态骚扰行为。

事后佛学社举办社员大会,江男跟社团干部坦承,「有摸2名女社员胸部」,其中一人就是上述的女大生,还说这样做目的是帮她们「消业障」、「摸胸可以向佛菩萨忏悔」,另外两位女大生翻遍佛经却找不到此说法,还传讯息请示江男「求解惑、阿弥陀佛」。

台中地院审理时,江男否认犯罪,辩称「只有抱一下」,顶多构成性骚扰,法官不信,并认为江男在狡辩,仅为逞私欲便强行猥亵女大生,更无认错悔改之意,依强制猥亵罪判刑2年。

案经上诉二审,江男声称,事后有不少女学生写信称他并无作此事,甚至指控两位替小伦作证的女学生,平时与小伦交情颇深,以此怀疑证词可信度。台中高分院日前公布二审判决,高院认江男的行为仅拉扯,没有强制暴力手段,并变更起诉法条,改以性骚扰罪量刑。法官酌情后改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检方可上诉,江男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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