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跨性别大学生「住女宿」!教官呛:你到底是男是女 判赔12万

花花因入住男生宿舍,而身心受有极大压力。(图/示意图,无关本案/pexels)

记者林昱萱/桃园报导

一名为跨性别女性大学生「花花」(化名),在入学前多次向校方提出,希望能依照其性别认同,安排让其进入女生宿舍,而此举遭到校方拒绝,甚至还遭学务长、教官痛批,「国家法律你是男的还是女的?」、「上帝造人只有造男跟造女」。对此,桃园地院审理后,认为2人都已经侵害性别平等法、人格权,因此分别判赔8万、12万元。

花花主张,自己为跨性别女性,且被诊断有性别认同障碍,前往大学就读前,就已经开始进行贺尔蒙取代疗法,而她希望依照其性别认同入住女生宿舍,且多次与校方说明、沟通,并提供2间医院开立的「建议校方安排入住女生宿舍」、「建议按照个案自身性别认同安排住宿」之诊断证明书,但校方仍然只准许其入住男生宿舍。花花提到,自己每天必须进出男生宿舍,引起其他男同学侧目,且其内心认同自己为女性,居于男生宿舍更是感到恐慌且不自在。

花花主张,处于这样的压力下,不得不必开有人出入的时段,经常在外待到深夜后,才敢进到宿舍房间休息,又趁着每天清晨还没有人醒来时,急忙离开男生宿舍,且当时自己还在进行贺尔蒙治疗,对肝脏有一定负荷影响,如此早出晚归、睡眠不足甚至充满压力之生活,让其身体难以承受,肝指数也出现异常,而花花也指出,自己当时已经找到3名愿意与其同住的女同学,却仍是遭到学务长、总教官拒绝。

花花向校方提到自己在男生宿舍生活时,时常遭到侧目的情形,但学务长却说,「其他同学一样男生化妆、抹口红头发比你还长、穿裙子,也没发生过啊,他也住男生宿舍啊,他也没有来啊,也没有怎样啊,其他同学面对他,他也是这样啊,所以不是你最特殊」而当花花告知其自身状况与该名男同学不同时,学务长却质疑未来花花进入职场时,是不是也要以这种态度面对,甚至还称「你只是比较特殊的个案...你在这环境你要去面对。」

另外,总教官甚至还在会议直言,「你告诉我你是男的还是女的?」、「正在改变中嘛、还在改变中嘛」、「所以你不是国家的人吗?你不要跟我辩这个东西」、「你刚讲的你在转变当中,但在转变之前,就国家有这个法令,就国家有这种性别的律令,你还是男的」。两人的言语让花花深感身心受创,甚至情绪崩溃大哭,因此气得向两人求偿40万元。

对此,总教官辩称,会在会议说自己是基督徒,上帝上人只有造男或造女,没有第三者性别,只是表达自己的宗教观,透过教育增进花花宗教理解。不过,法官认为,两人于会议中的不当言论,已经侵害其性别认同之人格法益,且情节重大,让对方受有相当大的精神痛苦,甚至多次前往精神科诊所就医,经诊断罹患环境适应障碍。对此,法官审理后,分别判学务长、总教官须赔偿花花8万元、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