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躲台积电女厕偷窥!上诉辩:我是跨性别者 法官也不信

▲卢姓男子躲在台积电18厂女厕内,以手机偷窥女子如厕被逮捕,辩称自己是「跨性别者」。(图/记者林东良翻摄,下同)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一名卢姓男子被控于2023月6月间,侵入台南台积电18厂女厕,透过手机偷窥女子如厕画面,被人发现查获,一审被依妨害秘密罪等判刑6月,他不服提起上诉,辩称自己是「跨性别者」,待在女厕是要化妆,并无不法犯意,二审法官不信他的说词,并查出他在新左营车站女厕曾以同手法犯案被判刑确定,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台南高分院法官洪荣家指出,本案被告涉犯妨害秘密犯意,他在2023年6月9日晚上6时21分许,进入台积电18厂2楼大厅的女侧,该女侧有两间厕所的,被告就先将手提包放置在地上隔间墙板下方的缝隙处,拉开了拉链手提包内斜放手机,手机萤幕朝上,利用黑色手机的萤幕,窥看隔壁间女厕的状况,然后再用1支手机靠近隔间甲板的下方缝隙处,以黑色萤幕的黑屏当作镜子,窥视在隔间女厕如厕的非公开活动。

一审时,卢辩称自己打算进行变性手术,想知道手术后的情形,法官不采信他的说法,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有期徒刑六月;全案上诉二审后,卢改口辩称自己是「跨性别者」,原先要在男厕化妆,因为男厕有人,怕用异样的眼光看他,所以他才到女厕上厕所及化妆,没有看隔壁间女厕做任何的事情。

二审法官根据被告的供述,还有被害人的证词,还有相关证据,认定卢以手机窥视隔壁间女子如厕,被告是男性,在女性厕所化妆,难道不会怕别人也会有异样眼光吗?而且卢在厕所里待了超过1个小时,显然是埋伏在厕所里面,欲窥看隔壁间女侧如厕的状况,且卢于2022年间,在新左营车站2楼的北侧女厕隔间,以相同的手法拍摄女厕的非公开活动,被桥头地方法院2023年判决徒刑确定,被告两次的犯罪手法是如出一辙,有显著的相似性,可以佐证被告有为本案犯行,驳回被告上诉,维持有期徒刑六个月,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