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躲女厕偷拍同学 辩「没拍成功」获不起诉

吴性大生躲在女厕打算偷拍别人上厕所。(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台北城市科技大学一名25岁吴姓男大生去年1月7日跑到校园2楼女厕偷拍欧姓女子上厕所,正当他将手机伸到上方时,刚好欧女转头发现,马上通报校方报警处理,吴男也辩称,「还没拍到就被发现了。」士林地检署侦结,因手机内查无任何照片,也无其他证据认定偷拍完成,且妨害秘密罪不处罚未遂犯,今将吴男不起诉处分

起诉指出,吴姓男大生2016年1月7日下午4时许,手持具有照相功能的手机进入财经大楼2楼女厕,偷拍欧女的如厕过程,正当他准备要偷拍时就被欧女发现。吴姓男大生落网后,坦承有进到女厕,但并没有偷拍成功的犯行,他辩称,当时因为看到隔壁间厕所有人进去,就将手机伸到上方,「但还没拍成功就被发现了,所以没有拍到任何东西。」事后吴男也向校方申请休学

检方侦查,吴男确实有拿手机偷拍欧女如厕之行为,但因为作为犯罪工具的手机并未扣案,且也未发现手机内有拍到欧女身体隐私部位之照片或影像,仅能认被告之行为未遂,然刑法第315条之1并未处罚未遂,再加上也查无其他证据足以认定被告已完成偷拍,应认被告罪嫌不足,因此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