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资法10月1日上路 可检举推销电话
▲《个人资料保护法》10月1日正式上路,未来遇到拉保险或银行的推销电话,无法交代个资取得的合法性,最高可处20万罚锾。(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个人资料保护法》10月1日正式上路,未来遇到拉保险或银行的推销电话,可以向推销员要求不要再打来,并删除自己的个资,如果推销员继续打电话推销或无法交代个资取得的合法性,最高可处20万罚锾。
至于网友常使用的人肉搜索是否会触法?只要符合公共利益的目的,就不会违法;例如最近当红的行车纪录器,许多网友会PO出违规影片,秀出违规车牌照片,因为个资法不处罚在公开场所或活动中搜集个资,所以并不违法;但违法搜集、处理、利用或变造个资,造成他人损害,或者意图营利,最重可处五年徒刑。
此外,这次引发高度争议的第6条《特殊个人资料法》和第54条「一年告知」条款暂缓实施。《特殊个人资料法》原本规定医疗、基因、性生活、健康检查、犯罪前科等敏感个资,因性质特殊,可能对当事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原则上不得搜集、处理或利用。但法务部征询各界意见后,发现像学校或计程车行等需要询问有无重大前科,或学校必须搜集特殊疾病学生做出适当活动安排,都恐有触法之虞,因此法务部增列维护公共利益所必要、或当事人书面同意可搜集个资。
至于同样有争议的第54条,原定间接搜集个资应在一年内完成告知,但金融业反映,百万笔的个资要在一年完成告知的期限太短、成本过高,因此政院删除一年期限,修正为处理或利用这些个资前,向当事人告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