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台积电女厕偷窥1hr!男大生瞎掰:我是跨性别者 法官狠打脸

▲男大生潜入台积电18场女厕偷窥,遭逮竟辩自己是跨性别者。(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佩蓁/台南报导

台南一名卢姓男大生去年6月间,潜入台积电18厂2楼大厅女厕,将手机从隔板下方缝隙伸出,利用手机萤幕镜面反射偷窥2名女子如厕,当场被人赃俱获,一审遭判刑6个月,卢男不服提上诉,办称自己是跨性别者,案发时是想进入女厕化妆,矢口否认犯行,台南高分院审理认为,卢男在女厕长达1小时,偷窥意图明确,驳回他的上诉。

判决指出,卢男当日潜入台积电18厂2楼大厅女厕后,即在该处埋伏守候,不久后一名女子进入相邻隔间如厕时,卢男便拿出手机自隔间墙板下方缝隙伸出,利用手机萤幕镜面反射方式,偷窥对方如厕,之后又以相同手法窥视另一名女子如厕,但这回被对方当场抓包,立刻踢开手机并通知保全报警处理,警方到场后,当场扣得卢男的2支手机。

一审时,卢男辩称「我不是故意要偷看,我是想动变性手术,想知道手术完会怎么样,我有跟医生拿过关于女性私密部分的图片,因为看图片没有真实性」,但他过去曾多次在台铁新左营车站2楼女厕、台南某处公厕偷窥女子如厕,因此法官不采信其说法,判卢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

全案上诉二审后,卢男改口辩称,自己是跨性别者,当天打算在厕所化妆,进入男厕发现有人后,便跑到女厕,还称「因为在女厕化妆他人看到比较不会觉得有异样」,之后他在隔间上厕所,将黑色包包放在地板,因为没拉拉链,包包不小心倒了手机才会露出来,仍否认有偷拍犯行。

法官审理认为,如果卢男是想在厕所隔间内化妆,在男厕隔间即可,何须改去女厕,认为卢男主张显然与常情相违,且案发时卢男在女厕长达1小时,认定卢男是在女厕隔间内埋伏守候,且欲偷窥隔邻间女性如厕,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