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姊妹遭兽父猥亵长达5年。(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41岁的兽父猥亵6、7岁的一对女儿长达5年,甚至要求她们看色情漫画,还要长女先跟他发生15次关系才要给她手机,但因为女童们都因为疼痛不断挣扎,没有被性侵得逞,而新北地院认定他加重强制性交未遂、强制猥亵长女18次、次女3次,重判18年徒刑。
这名父亲总是趁着妻子外出工作,逼女儿脱衣供他猥亵,不仅舔下体,还要求长女躺在床上便于性侵,并要求次女在旁看色情漫画;后来夫妻离婚后,女儿皆由她抚养,并持续遭到猥亵,甚至给2女吃避孕药,一直到长女向学校辅导老师说出此事,姊妹俩才获紧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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