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某国小狼师猥亵5女童53次!要她坐大腿摸私处 重判15年5月

▲新北市某国小一名林姓代理班导师,猥亵5女童高达53次,遭重判15年5月。(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佩蓁/新北报导

新北市某国小林姓老师,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间担任某年级某班代理班导,他竟以关心学生课业、家庭为由,在教室公然猥亵5名女学生,次数高达53次,受害女童均仅8、9岁。刑事部分,一审被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罪,重判15年5月;民事部分,其中一名家长愤而向林男求偿100万,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林男应赔偿女童及其家长共50万。

判决指出,林男担任代理班导师1年间,利用课间休息时间,在教室办公区域或阳台,以学生关心家庭及功课状况为由,常找班上5名女学生谈话,并要女学生坐在他大腿上,借此伸出狼爪抚摸女学生大腿、腰间、背部,甚至将手伸进衣服内摸胸部,每次约2至3分钟。

直到其中一名受害女学生A与家人聊到与他人间的肢体距离之事时,女学生才向父母吐露遭老师抚摸私密处「感觉不舒服」、「不喜欢被老师摸」,并说出还有其他学生受害,A生家长惊觉事态严重,立即连络其他家长,全案才曝光。

案件在5名家长间曝光后,林男间接得知东窗事发后,竟还打电话向5名受害学生家长说一切都是误会,甚至还在课堂上要学生投票表决「喜不喜欢老师抱你们」。

经学校召开性平会调查,发现5名受害女学生遭猥亵共53次,其中一名女童遭猥亵高达25次。

▲林姓狼师在教室内猥亵5名女学生。(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新北地院审理后,林男矢口否认犯行,辩称他与5名女学生关系都不错,但他并未抚摸女学生私密处,只是因为姿势关系,将手垂放在女学生腿部,仅能认定他是未能掌握老师与学生之身体界线,导致被害人感受不舒服或心里抗拒,并非强制猥亵行为。

刑事部分,一审法官认为林男犯后态度甚差,并无悔悟之心,甚至在发现受害家长无意和解后,竟表示要将和解费用改作为委任律师的费用,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罪共53罪,各判处3年6月徒刑,应执行15年5月徒刑。

民事部分,受害女学生B在开学第2、3天,在洗手台及班级内,遭林男抚摸大腿及下体约2、3分钟,导致女学生身心受创,情绪烦躁,且变得不喜欢与他人有肢体接触,B生父亲因而怒告林男并求偿100万元,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林男应赔偿B生及其父亲40万、1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