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嫂殡仪馆停灵处扯发打到见血 法官一查两人都是诵经师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61岁妇人阿霞化名)去年11月6日上午11时许在台南市某殡仪馆地下室停灵处,与另一名妇人阿秋(化名)起争执,两人当场打到见血。阿秋事后分别提出刑事及民事诉讼,台南地院法官进一步追查,发现她们其实是姑嫂关系,而且同样都是以在殡仪馆诵经为业,最后裁定应阿霞应赔偿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阿霞和阿秋在殡仪馆的停灵处吵架。(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下同)

阿秋在判决书中主张事发当天因故起争执,阿霞一气之下竟然徒手拉扯她的头发,并出手殴打,导致她头顶部分头发脱落、左顶部肿胀、左肩红肿右手拇指瘀伤等等,因为用力过猛还流了血,幸好后来有其他人上前帮忙,才躲过一劫。

阿秋坦言,因为头否被扯落的关系,受伤的头皮已经无法再长出健康的头发,影响到她的容貌,因而罹患混合焦虑及忧郁情绪的适应障碍症,身心严重受创,为了讨回公道,决定提告求偿精神慰抚金50万元、医药费3150元,总计50万3150元。

▲阿霞与阿秋都是诵经师。

不过,对于上述指控,阿霞经过合法通知并未出庭,或出示任何书面声明。台南地院法官依职权调阅刑事卷宗,发现阿霞在今年2月间被依伤害罪判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全案确定,内容描述也与阿秋的主张相符。

法官接着说,阿霞不识字,平时在殡仪馆诵经为业,每完成一次可以获得1000元,名下有6笔房屋土地汽车财产,而挨打的阿秋家境小康,同样也是靠诵经为业,两人其实是姑嫂关系,考量双方在这起事件中受到的伤害程度因素,最终将精神慰抚金缩减至5万元,裁定应赔偿金额为5万3150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