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条曝光!不忍幼女没钱吃饭 他写:用自由换女儿生活费

连男纸条上写着:「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来换女儿生活费」,今天遭检方依恐吓取财起诉。(图/记者柳名耕翻摄)社会中心台北报导2017年2月间,住在新北市连姓男子不忍心还年幼的女儿没钱吃饭,写了纸条到1间超商抢劫,他在纸条上写着:「我女儿很可怜,需要钱过生活,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来换女儿的生活费」等语,因涉及另2起窃案,今天遭检方以窃盗、恐吓取财起诉。警方指出,连姓男子(40岁)失业后还欠债不敢回家,带着还年幼的女儿相依为命,2月19日凌晨5点50分走进中山区1间超商,趁着店里没人从包包拿出纸条递给店员看。▼连男进超商后见四下无人,就拿出纸条给店员看。(图/记者柳名耕翻摄)连男用1张撕过的白纸上写着:「小哥:我女儿很可怜需要钱过生活,所以我麻烦你等我走再报警,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来换女儿的生活费,我不想伤害你,我袋子里有一把开山刀,求你帮帮我,这对你没差,你一样上你的班,所以把钱大钞小钞都给我,请麻烦你不要紧张,我也是第一次,我不想伤害你,等我上车。」超商店员当时依照指示,将收银机内2万元现金以及6000元的点数全都交给连男,连男拿到钱后就搭着计程车离去,警方获报后没多久就将他逮捕,连男当时向警方供称:「真的没钱吃饭才会用这种方法」。检方经过2个月的侦查后,确认连男真的没有恐吓取财、抢劫等前科,不过当时还涉及另外2起窃案,在15日时依窃盗、恐吓取财罪嫌将他起诉。▼店员担心连男情绪会激动,就配合他的指示。(图/记者柳名耕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