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团公布优秀司法正义委员名单 朝野4立委获奖理由曝光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司法改革正义行动联盟日前发起司法政策评鉴,并在2日公布4位「优秀司法正义委员」,包括台湾民众党立委赖香伶、民进党立委周春米、蔡易余、国民党立委李贵敏皆入列,司法改革正义行动联盟也进一步说明4名立委的获奖理由

本次评鉴小组由发起团体代表及各界专家学者组成,评鉴委员包括台湾陪审团协会理事长陈为祥、前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员王小玉、台湾公民参与协会理事长何宗勋、台湾陪审团协会会员杨聪荣开南大学教授张正修、前民进党立委林忠正、台湾北社秘书长威佑、台湾陪审团协会秘书长林秉权等8人。

▲民进党立委周春米。(图/记者李毓康摄)

司法改革正义行动联盟表示,台湾的司法正义长期受人诟病,急需大幅改革,然而具体的改革,均涉及修法或立法,可见立法权于司法正义之实现上,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

司法改革正义行动联盟指出,立法权是由个别立委集体行使,因此立委是否具备司法正义之意识,并且有促使法案通过之能力,攸关司法正义之能否实现。

陈为祥认为,一般社会大众对于司法正义的期待,最后都要透过立法过程才能实践,但司法改革与司法正义的实现,通常不会在镁光灯下受到关注,以致于在这个领域下功夫的立法委员少之又少。

▲台湾民众党立委赖香伶。(图/记者林敬旻摄)

陈为祥说,期盼透过立委评鉴,选出4位针对司法正义有卓越贡献的委员,共同担任第一届优秀司法正义的委员模范,联盟对于付出心力的立委不吝给以肯定,也希望借由具体的评述鼓励立法者付出,并且让司法正义逐步实践,最终推动台湾的公民社会,让更多人参与立法权与司法权发展过程,彰显民主社会良善价值。

陈为祥强调,司法改革正义行动联盟希望鼓励更多立委关心司改议题、提升问政品质,并且透过评鉴指标,进行立委有关司法正义内容的质化分析,期望整题社会能更关注司改议题,期望台湾司法正义能够落实。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图/记者屠惠刚摄)

以下为优秀司法正义委员获奖简介:

1.赖香伶(台湾民众党) 民众党虽为在野少数党,但主动发现行程序法第128条有关行政处分于法定救济期间经过后启动特别救济程序之要件中,有关「新证据」之范围太过狭隘,而由赖香伶委员领衔提案予以放宽,并获得朝野立委支持而能通过修法,对于确保行政处分合法性,保障人民权利,助益甚大,实为进步之修法,应予表扬。

2.周春米(民进党)周春米委员为执政党第10届第1、2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集人,除配合执政党政策提出许多法案外,亦领衔提案修正法官法第87条,增列第1项第7款,放宽检察官之进用资格,使符合资历之优秀检察事务官得转任检察官,有助检察事务官之士气提升及人才留任,对于检察官多元揽才亦有助益,应予表扬。

3.蔡易余(民进党)为配合民法调降成年之年纪,蔡易余委员领衔提案修正刑法第240条及第241条,将和诱罪及略诱罪被害人之年纪,由现行20岁修正为18岁,并将刑责提高,符合当今社会青年身心发展现况,复领衔提案修正刑法第135条、第136条,适度提高妨害公务罪之罚金、增列加重条款,并将公然聚众之要件明确化,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现况,并有助人权保障,应予表扬。

4.李贵敏(国民党)李贵敏委员为最大在野党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0届第1、2会期召集人,虽曾配合行政机关提案修补诸多法律管理之遗漏,复鉴于现行周年利息之法定上限太高,且有债权人巧立名目加收各种费用,损及债务人权益,爰领衔提案修正民法第205条,将周年利息上限由20%减缩为10%,并限制债权人不得巧立名目加收各种费用,目的在保护经济弱势,立意良善,应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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