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辱警「收黑钱」判可罚金 彰检捍卫执法尊严将他发监
彰化县芬园乡林姓男子处理母亲的车祸事件迁怒处理的警员,还辱骂员警「收黑钱」,彰化地院依《妨害公务》、《侮辱公务员》罪判他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但执行检察官为了捍卫警察执法尊严,断然驳回他的易科罚金声请,当场将他送进监牢去反省。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汉强表示,今年4月,林男因母亲与人发生车祸,赶到现场时 ,一度动手想要殴打肇事的对方,但遭到处理的彰化警分局芬园分驻所罗姓员警制止,没想到,他竟然将怒气转移到罗员。
林男返家后,心有不甘,同日中午竟到芬园分驻所向罗姓员警叫嚣,不仅扬言要动用关系将罗调走、还不断辱骂罗员「收黑钱」。警方不堪受辱提告,全案经彰化地检署侦办,以《妨害公务》、《侮辱公务员》等罪嫌声请简易判决,并经彰化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月,谕知得易科罚金。
昨天,林男接到彰化地检署执行检察官李秀玲传唤到案,原本以为可以易科罚金了事,但提出易科罚金声请时,李秀玲认为林藐视公权力,先是在车祸现场有暴力举动,警方制止后并未予追究,竟还得寸进尺到分驻所辱骂员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