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书雯:学学美国法律,依受害者受伤程来度审判性侵犯

性侵犯萧国昌破坏电子脚镣,从澎湖搭船到嘉义布袋。(图/翻摄萧国昌脸书)

实习记者陈怡伶/采访报导

假释中的性侵犯萧国昌破坏电子脚镣,11日下午在台北市万华落网。社团法人台湾防暴联盟秘书长廖书雯表示,电子脚镣是一种手段,但治标不治本,「电子脚镣早期容易故障法务部应该要重新评估资源」,以提高电子脚镣的耐用性。她还认为,台湾应该学美国一样,法院要依受害者内心受到的伤害程度,来审判加害者

55岁的萧国昌在狱中与教诲师互动良好,对方好意转介他到澎湖地检署执行假释中之保护管束,他去年初假释出狱后,由观护人带至澎湖马公居住,每天需至派出所报到且配带电子脚镣。不过,他10日下午破坏电子脚镣,并从马公港搭船到嘉义布袋港,11日下午在台北市万华落网。

对于萧姓性侵犯逃离,电子脚镣形同虚设,社团法人台湾防暴联盟秘书长廖书雯表示,监狱有时候会人满为患,这时候电子脚镣就是最好的手段之一,「虽然效用性不得而知,但多一种监控方式,就多一分保障。」

对于有许多性侵犯的再犯率,廖书雯表示,台湾性侵犯再犯的比例高,应该重新评估资源,因为性侵犯犯案原因有分很多种,像是有些是「反社会人格」,就应该「对加害者有更精准分类分级,再进行治疗辅导」,并搭社区监控,才能降低再犯率。

有不少的性侵多次的犯行者还是容易获得缓刑,廖书雯表示,法院在审判时,都只看到加害人表面、不真实的片面之词,像是流泪反应,就会觉得有性侵犯有悔意,却忽略了被害人的呈述,内心受到的影响。她认为,台湾应该学美国一样,「法院要依受害者内心受到的伤害程度,来审判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