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注意!搭大客车未系安全带 立院初审通过「最高罚6千」

立院初审通过,搭大客车未系安全带乘客最重开罚6000元。(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今年2月13日发生蝶恋花游览车翻覆重大死伤事件,众多乘客未系安全带被抛飞车外,引发外界对于游览车是否要需全车乘客系安全带的讨论。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相关修正草案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时,其驾驶及所有乘客应系安全带,违反规定者最重可处6000元罚锾。

根据现行相关法规规定,营业大客车目前只要求前排以及安全门后方第一排座位后排中间位子,这几个特定位置乘客才需要系安全带,违规者开罚3000元至6000元。

▲搭乘大客车时,全车乘客都需系安全带,若不配合,最重可开罚6000元。(图/记者赖文萱摄)

蝶恋花游览车发生翻覆意外后,唤起大众对于游览车安全的重视,立委提案,为求保护乘客生命,应要求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时,其驾驶及所有乘客应系安全带,借以降低灾害发生时的伤亡。

委会今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者,驾驶及「所有乘客」应系安全带,违反规定者,处驾驶人新台币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营业大客车、计程车或租赁车辆代雇驾驶人已尽告知义务,乘客仍未系安全带时,处罚该乘客。

此外,一般道路行驶的营业大客车,如公车、游览车、大货车等,驾驶人未系安全带,从现行与乘客一致罚1500元,调高至罚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