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车、大货车未装行车视野辅助系统 6月起最高罚2万4

预拌混凝土车因内轮死角引起的死亡车祸。(报系资料照)

过去常见大客车、大货车等因转弯时「内轮差」视野死角,导致交通事故交通部表示,6月1日起,未依规定装设行车视野辅助系统者,将处汽车所有人最高2万4000元罚锾;即使装了行车视野补助系统,但行车时无法正常运作,最高也处以1万8000元罚锾。

大型车事故频传,据统计平均每年大型车车祸约达1500件,视野死角、内轮差通常是事故主因。立法院去年12月三读通过总统今年1月20日公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之1,除了过去要求装设的行车纪录器之外,新增要求装设行车视野辅助系统,否则处汽车所有人1万2000元以上、2万4000元以下罚锾;行车时行车视野补助系统无法正常运作,也要处汽车所有人9000元以上、1万8000元以下罚锾,并均责令其参加临时检验

6月1日起新规定还包括《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汽车驾驶人违反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除原处6000元以上、2万4000元以下罚锾外,新增1年内再犯者并处吊扣驾照6个月,吊扣汽车牌照由3个月加重处罚至6个月;另外,有第43条第1项、第3项所列「蛇行」、「严重超速」、「恶意逼(挡)车」、「在道路上竞驶(技)」等危险驾驶行为,除处罚锾外,吊扣汽车牌照由3个月延至6个月。

交通部表示,2018年1月1日起新登检领照的大客车、大货车,及2020年9月4日起新登检领照总重量逾3500公斤至5000公斤,且全长6公尺以下的小货车,定期检验时应装设合行车视野辅助系统;2017年12月31日以前新登检领照的大客车、大货车应装设行车视野辅助系统,且行车前应检查行车视野辅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