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通过 二度就业妇女可领津贴

立院初审通过,二度就业妇女可领津贴。(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李孟璇台北报导

不少妇女会因生育离开职场,为了鼓励妈妈们重回工作冈位,立法院昨天(7日)初审一读通过,二度就业妇女将纳入就业服务特别协助对象,此外还可以获得津贴补助。

立院卫环委员会昨天初审通过《就业服务法》修正草案,未来二度就业妇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护人将被列为就业特别协助对象,可享有临时工作机会、求职交通补助,也能参加免费职业训练,且参训期间可获基本工资6成薪水,最长可领6个月。

另外,配合社会救助法修正,本次法规也将「生活扶助户」修正为「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希望增加对中低收入户的就业协助,以协助其自立更生脱贫。

劳动部发展署表示,预估法案通过后,每年可多3.5万人受惠,就业安定基金会增加2.4亿元的支出,而法案最快在本月22日就会进行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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