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卡债族更生限制 立院初审过关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由立委谢国梁等人提出的《消费债务清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28日初审通过,放宽包括卡债族等积欠小额贷款者声请更生方案,只要经认可「已尽力清偿者」,法院应裁定认可,将有助于提高卡债与小额贷款债务人更生与清算通过的比率

根据初审通过的条文规定,卡债族等积欠小额债务的债务人,有薪资、执行业务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债务人的收入及财产状况,「可认更生方案之条件已尽力清偿者」,法院应以裁定认可更生方案;债务人如果没有固定收入,但有保证人、提供担保者或是其他共同负担债务之人,法院认为条件公允者,法院应裁定认可更生方案。

此外,债务人声请清算前2年内,因消费奢侈商品服务、赌博或其他投机行为,或是支出总额超过扣除所需之生活费用半数者,法院应为不免责的裁定。

过去债务人只能够向最大债权金融机构请求协商债务清偿方案,初审通过的条文规定,未来债务人可以向住、居所在地的法院、乡镇市区调解委员会,声请债务清理的调解。

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谢国梁表示,过去空有法条,但很难做好消费者保护,未来可以让债务人直接向法院声请调解,不一定得经过金融机构协商,相关修法通过后,债务人比较有机会完成更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