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业条例」修法还没过!欧盟要台湾注意:别因黄牌解除松懈

欧方对我国管制IUU渔获进口法律修正案提出疑虑。(示意图绿色和平提供)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台欧盟第1次工作小组会议在今年1月16、17日在台北举行,渔业署今(18日)表示,会议中欧方对我国「疑似我国人非法投资经营外国籍渔船案件调查」、「管制IUU渔获物进口法律修正案」,以及卸鱼检查等各项执法措施表达严重关切。我方除回应说明各项执行工作进度外,也允诺持续推动各项打击IUU工作。

过去台湾花了3年多时间,提出渔业三法强调会改善各项状况,去年6月才让欧盟执委会解除我国渔业黄牌。但现在欧方在今年1月会中提到,管制IUU渔获物进口之远洋渔业条例第14条之1修正案迟未通过,不利未来台湾在市场角色上的管控,甚至有可能再拿回黄牌。

渔业署说明,在第1次工作小组会议中,欧盟持续关切我国在黄牌期间,对特定疑似我国人非法投资经营外国籍渔船案件调查之后续进展,我方回应此类案件之事证搜集相当繁琐且需跨部会协调,例如国内外个人公司基本资料以及其资金流向等等,故将透过行政院打击IUU渔业专案小组之会议平台讨论及合作,加速调查。

▲渔业署说明,条例卡关是因法案届期不续审,会赶快重新依程序再次提送立法院审议。(示意图/绿色和平提供)

渔业署表示,针对远洋渔业条例修正案迟未通过,我方说明前述远洋渔业条例修正案已于107年9月17日函请立法院修正,该条条文规定国际通报之IUU渔获物不得进口,并得公告限制特定国家全部部分渔产品不得进口。惟因法案届期不续审,我方业允诺将检视内容后,尽速重新依程序报请行政院再次提送立法院审议。

另外,欧方表达我国不可因黄牌解除而有卸鱼检查等各项措施以及处分等之执法力道松懈之情事发生。针对此点渔业署表示,在解除黄牌后我国并未松懈,仍持续依国际规范及国家管控计划之要求,管控渔船作业,防止违法之情事,惟考量违反远洋渔业条例的罚锾高达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因此均需详实调查个案细节,以致花费较多的时间。

▲渔业署强调,我国不会松懈各项管理作为。(示意图/绿色和平提供)

欧盟在该会议中最后以巴拿马在第一次解除黄牌后,因执法松懈而在本年再次接获黄牌为例,希望我国引以为鉴。渔业署指出,台欧盟合作打击IUU渔业工作小组将在本年下半年于欧盟召开第2次会议,届时欧方仍会维持一贯之严格态度审视台湾打击IUU之决心及成果

渔业署最后强调,因IUU渔业行为不但会减损国际间为养护与管理海洋渔业资源所作的努力,也会严重威胁水产资源之永续利用,并对守法业者造成不公平竞争,因此打击IUU渔业已成为国际渔业管理的重要趋势,更是每一个渔业国家不可卸之责。我国不会松懈各项管理作为,未来仍将与欧盟及各渔业团体持续推动各项管理工作,善尽国际责任,共同打击IUU渔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