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5+初选案 泛民47人出庭

去年组织和参与民主派「初选」案的47名被告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昨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开庭。图为被告杨雪盈到庭应讯。(中通社

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去年组织和参与「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昨天下午在西九龙法院再次开庭审理。香港裁判法院总裁判官苏惠德把案件延后至7月8日再次开庭,以便处理转介高等法院的交付审讯程序。11名被告再提出保释申请,袁嘉蔚再申请保释被拒,另有10人的申请将于今明两天处理。

控方意图特首辞职

「35+初选」是「2020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民主派初选」的简称,是民主派针对原定于2020年举行的香港立法会选举,希望透过初选决定由谁出马竞选相关立法会选举议席,但不具法律约束力

控方表示,被告宣扬、进行或参与谋画在立法会取得大多数控制权,借此对特区政府提出的任何财政预算公共开支,不论利弊如何均拒绝通过,迫使特首解散立法会从而瘫痪政府运作,最终导致特首辞职。

昨天下午3点多,各被告相继进入被告席。控方在庭上申请延后案件至7月8日再次开庭,以待进行交付程序。代表岑子杰梁国雄及岑敖晖的代表律师指出,本案涉及新的罪名指控,需要进一步了解内容,再决定是否认罪或答辩。

7月8日 高等法院再开庭

法官苏惠德应控方的申请,将该案件延至7月8日再次开庭。被告会在7天内收到控方的文件,7月8日当天被告须表明是否需要初级侦讯,若需要,初级侦讯如一般程序会在裁判法院进行,有结果后才会答辩,再转介高院

如被告不需进行初级侦讯即转往高院聆讯,可直接上高院答辩、审讯及判刑。苏惠德表示,被告律师可自行向控方书面查询被告在指控中的角色细节

据《香港国安法》第22条,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罪行重大者可判10年以上或终身监禁;积极参与者可判3年以上及10年以下监禁;其他参加者,可处3年以下监禁或管制

昨天有超过百名香港市民在法院外排队等候旁听,香港民主党主席刘慧卿认为,法院把多名被告羁押数个月至今很过分,应让他们保释外出后再「慢慢查到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