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公式暗藏玄机 台电赚钱民众帮缴税

记者蔡孟修台北报导

第二波电价调涨可能将于10月份执行,但台电若未调整经营绩效,却变相民脂民膏弥补亏损,不免会引起国人对台电的负面观感消基会7月18日对现行计价公式(注一)进行检讨,发现合理利润所得税已包含在公式内,换句话说,民众保证台电赚钱,还帮忙缴纳所得税.

▲台电现行电费计算公式包含「合理利润」及「所得税」,等于国人保证台电赚钱,所得税还得由民众来共同负担。(图/教育部

今(2013)年6月油电双涨,造成物价上涨、民怨沸腾,各界纷纷要求台电先改善经营绩效,再谈电价调涨问题,因此第二波的电价调整延至今年10月份.但消基会检视台电的电价计算公式,发现「合理利润」、「所得税」皆包含在内,不仅是让消费者买单保证业者赚钱,还要消费者负担其所得税.

消基会秘书长雷立芬表示,现行电价计算制度是1960年制定而沿用至今,其中「投资报酬率」于1969年核定调整为9.5%至12%,而10%~12%的超出部分则提拨作为电源开发基金,意即台电的投资报酬率至少有9.5%.

而「营运资金」也由1980年以前的2亿元变更为90亿元,近期拟将一口气调整到235亿.虽然台电必须有一定营收,以维持经营,但将「合理利润」放进公式,保证获利的结果,并不合理

计算合理利润是以重置固定资产现值基础,若以台电现有的不动产来看,只会往上增值,换句话说,若将不断增值的资产现值带进电价计算公式,电费只会年年上涨.

消基会董事长张智刚也指出,台电也将「所得税」项目包含在计价公式内,等于国人保证其赚钱,还必须帮忙缴纳所得税.这套公式由1960年开始使用,等于逾半世纪的税赋是由国人负担.另外,检视台电「历年每度售电成本资料,自2006年起,发电成本高于售电单价,因此持续亏损,但既然亏损,没有获利,为何持续纳入「所得税」的项目?

综观台电损益情况,以工业用电最为严重!根据台电2012年的资料显示,住宅用电量为20.4%、商业用电量占15.9%、其他为8.7%,而工业用电量则是54.9%,超过全国总用电量的一半,其中亏损更近总亏损的一半.

消基会也质疑,明明工业用电才是亏损主因,但是民生用电却跟着调涨,且政府不针对工业用电电价进行检讨,还补助工业用电,并容许台电调涨电价.日前更有消息指出,台电拟取消学校路灯及公共运输等电价优惠,完全本末倒置,让人怀疑有图利财团之嫌.

目前新的浮动电价公式已送立法审议,消基会特别呼吁政府应该对于台电的弊病做出检讨,包含人事成本花费、所得税及合理利润等项目,并于工业用电调整及营运绩效获得改后再检讨电费调涨事宜才是正确方式.且台电已订出2012年~2016年降低成本及增加收益目标,去(2012)年达成率为276%,显示执行力不差,但仍有进步空间

注一:

※平均每度电价=(用人费用(含健保费、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等)+税捐+燃料+维护费+折旧+其他营业费用+利息+合理    利润+所得税(营利事业所得税17%)-其他营业收入)/售电度数

※合理利润=基础费率 ×投资报酬率(9.5%~12%)

※基础费率=年终营运中重置固定资产现值(重估现有不动产现值)-已完工未清偿债款+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