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申请书画3圈圈有效 妇人丧子不认媳妇连2败诉

▲ 子亲画圈意识清楚,婆不认媳争遗产败。

地方中心台东报导

结婚登记申请书未签名、仅画3圈圈算有效!台东王姓妇人儿子未婚过世后,办理继承遗产,忽然跑出一个媳妇王妇认为儿子婚姻无效提出诉讼结果法院一审、二审都败诉。

王姓妇人的儿子于民国99年12月间发生车祸,因颅内出血、脑血管阻塞造成右侧身体瘫痪住院治疗,隔年3月间出院,5月5日病情恶化过世,王妇帮儿子办完丧事,申请户籍誊本准备办理遗产继承登记,发现未结婚的儿子已结婚,莫名多了个媳妇。

王妇认为,儿子才出院5天就吴姓女子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宴请亲友,也没有通知家属,申请书上未签名,而且只画了3个圈圈和盖章结婚证书签名则由吴女代签后盖章,证婚人还是吴女的女儿女婿,有失客观。王妇认为儿子车祸受伤脑部受创,意识不清,无法证明有结婚的意思,因此向法院提起儿子婚姻无效诉讼。

▼ 签名仅画3个圈,登记结婚判有效。

吴姓女子出示慈济医院诊断证明,以及亲友证实,当时王姓男子虽然口齿不清,但意识清楚,申请书画圈圈是他自己画的,结婚证书也是经他同意代签。

户政人员在法院审理时证称,当时王男瘫痪在车内,他和吴女拿着申请书到车内,询问他是不是要今天结婚,他还点头同意,由王男画3个圈圈代表签名,结婚证书由吴女拿印鉴证明等到柜台办理。台东户政事务秘书赖进伟表示,「假设瘫痪但意识清楚,画圈圈也符合民法第3条规定,因此成立。」

台东地方法院花莲分院均认为,结婚申请书以圈圈代替签名有效,而结婚证书由吴女代签名、盖章是基于王姓男子有主观结婚之意,而「委由他人签名、盖章,为其手足之延伸」,属于有效。

此外,经过慈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户政人员等人的证词,均显示王男虽瘫痪,有说话上的障碍,但意识清楚,当时昏迷指数有14分,因此有能力表达想结婚意愿,因此判决吴女是王妇的合法媳妇。不过,王姓男子的母亲还是不能接受,看来这场官司还有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