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亏很大!储蓄型保单提前终止 25万保费只拿回9万
▲民众投保保险时还要多留意提前解约金的规定。(示意图/记者张一中摄)
新北市一名妈妈替女儿投保20年储蓄险,缴了2年保费约25万元后轻生,家属日前向保险公司申请解约,得知只能拿回9万元,难以接受而提出申诉。这家寿险公司则回应说,公司是依保单条款处理,会继续与保户家属沟通,研议是否改为变更要保人或是减额缴清的方式,避免损及保单原有的保障。
寿险公司表示,依保单条款约定,保单生效2年内若要保人自杀身亡,属保单除外责任,也就是无法依约给予豁免,会建议保户家属考量该保单仍是有效的情况之下,单纯变更要保人的名字或是减额缴清即可,不建议提前解约保单。
据悉,这位妈妈为2岁的女儿投保20年期的储蓄险,要保人为母亲,被保险人为女儿,年缴保费12多万元。去年(2017年)9月该母亲轻生身故,家属悲痛之余向保险公司询问该保单状况及打算提前解约,殊不知明明要保人已经缴了2年的共25多万元的保费,如今要解约只能拿回9万元。
家属还反映该保条款有约定自要保人身故日起,可主张豁免权,即保户不用再缴交保费,而保单依然有效。但寿险公司则以保户身故理由及期限不符保单的条款约定,无法给予豁免。
寿险公司表示,该保单除了有寿险身故保障之外,还有提供1~6级的残障给付保险的保障,只是保单条款约定自缴费日起的保单生效2年内,若属于自杀等情况身故的话,属于保单的除外责任范围,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依约是不能让保户主张豁免权,免缴交保费,而仍享有保单的保障。